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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4年3月20日和某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条件写了试用期期间一个月工资6800,试用期内有部门提成,试用期合格后,根据工作能力表现另加工资300到600元。4月20日试用期结束,4月28日告知我试用期结束后没有另加工资这回事,随后我立马向某公司提出了离职通知。这种情况某公司是否不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责任?我可以拿到多少工资和赔偿呢?

劳动争议广东省-东莞市2024-04-29 11:42:55147*****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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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6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04-29 11:43:15 咨询他
  • 郝智毅律师
    月帮助0
    广东琉璃律师事务所
    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赔偿半个月工资
    回复于 2024-04-29 11:44:12 咨询他
  • 孟祥耀律师
    月帮助197
    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
    主要是另加工资这个合同有约定吗
    回复于 2024-04-29 11:47:02 咨询他
  • 金梦娜律师
    月帮助3
    广东法鹏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工作能力表现另加工资有没有确定的标准,公司不加工资有没有给出合理解释,你自离对你不利
    回复于 2024-04-29 11:47:0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282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需要按约定的支付完整报酬,拖欠工资,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04-30 18:14:0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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