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公司第6年,公司于2022年11月开始欠缴社保,2022年11月——2023年7月扣除社保后未缴纳,然后至今2024年5月一直欠缴社保。2023年8/9月份开始陆陆续续每个月不按时发工资(每月15号发放上月工资),截止5.6号 3月份的工资只发放了一部分,还有7k左右没发完,4月份的薪资也不能准时发放,工资和社保都一直拖欠的情况下,还在招新人,这种情况怎么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然后让老板付应付工资?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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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怀律师月帮助0人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书面通知公司:首先,您应该书面通知公司,说明因公司长期欠缴社保和拖欠工资,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保存证据:保留与公司沟通的记录、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作为证据。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公司不回应或拒绝支付,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欠发的工资、补缴社保,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社保欠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工资拖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回复于 2024-05-06 15:04:1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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