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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以下情况是否可以获得赔偿,如果可以如何获得: 本人在24年3月13号应聘入职一家文化有限公司,合同签订试用期为3个月。6月12号转正(如果符合条件)。 6月3号被告知不符合转正条件,因试卷考察分数未达到80分。 我的诉求,工资发满到6月12号,公司未提前30天告知,以及未明确告知考核标准,仅凭一次分数就辞退,我不接受。 该公司为大小修制度(合同告知)试用期不缴纳五险(合同未告知)公司绩效制度没有公示,我方毫不知情,询问无果)公司加班制度没有公示,也未告知。 请问是否可以申请仲裁获得补偿。

劳动争议四川省-成都市2024-06-03 15:11:0817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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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邓伟律师
    月帮助180
    四川蜀国律师事务所
    若是协商不成,可以仲裁的。
    回复于 2024-06-03 15:13:36 咨询他
  • 陈慧律师
    月帮助26
    四川知研律师事务所
    劳动关系,必须走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06-03 15:14:0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6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06-03 15:25:34 咨询他
  • 杨增辉律师
    月帮助19
    北京伦圣律师事务所
    按照你的这个描述仲裁是可以获得的
    回复于 2024-06-03 17:25:33 咨询他
  • 卢倩律师
    月帮助5
    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
    你好,试用期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但是试用期内应当缴纳社保
    回复于 2024-06-11 15:38:3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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