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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法人因拖欠工资,未签劳动合同,我已劳动仲裁,现在劳动局受理了我的案件,近日原法人电话联系我,跟我说他已经签了退股协议,说告原法人没用让我撤销案件,他把法人转给其股东在重新仲裁。 请问我能不能仲裁成功并拿到工资呢,求解答谢谢

劳动争议广东省-东莞市2024-06-08 19:00:2913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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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766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可以的,没问题,即使他退股了,也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4-06-08 19:01:31 咨询他
  • 郝智毅律师
    月帮助0
    广东琉璃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06-08 20:33:39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41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不需要撤回案件,继续仲裁就可以。
    回复于 2024-06-08 22:53:07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6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委托律师代理。
    回复于 2024-06-09 12:06:3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282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进行赔偿。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06-10 11:42:0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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