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职于银行。去年8月生育,产假半年于今年2月回公司。产前担任会计主管,产假结束后回单位挂职柜员,工资是主管工资(少发300主管补贴,基本薪酬和绩效按照主管工资)。6月下发通知执行末位淘汰,对2023年末在岗的主管末位淘汰通过投票我被票了,并且说和产假无关,是投票和考核淘汰。和人事反映23年末我产假不在岗,回复说8月之前在岗,且一直拿主管工资,所以参加淘汰。被淘汰后转岗,新岗位目前不知,会保留原职级,发放原基本薪酬,但执行新岗位绩效薪酬,总体会降工资。 咨询:1.我是否应该在投票名单内? 2.哺乳期对我以此种淘汰方式转岗降薪违法吗? 3.我该如何维权?目前不想离职,或者拿到高额补偿愿意离职。
劳动争议山东省-烟台市2024-06-19 00:56:04187*****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