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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7岁的高考应届生,在中百罗森做暑假兼职,并签署了一份到8月25号的劳动合同,现因工作安排,强度与薪资不成正比而提出离职,但甲方在合同中要求我在提出离职后再加干15日,并且提前离职我的工资只发放百分之七十,我未满十八岁理应合同无效,但我产生了劳动事实,理应按常规兼职薪资水平和总工作时长发放工资,我现在正处于离职后的额外工期阶段,我可不可以向劳务局申诉,向甲方索要我的应得工资,且现在马上离职解除合同

劳动争议湖北省-宜昌市2024-07-09 12:52:30193*****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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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香妮律师
    月帮助124
    陕西萃聚律师事务所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起诉
    回复于 2024-07-09 13:17:09 咨询他
  • 王孟辉律师
    月帮助3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回复于 2024-07-09 15:22:46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264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你正常上班的工资应该发放,可以去投诉。
    回复于 2024-07-09 17:51:1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282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需要按约定的支付完整报酬,拖欠工资,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07-09 19:43:2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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