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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去年3月参加公司总部组织的管理类培训,无培训费用,有差旅费4187元,公司将差旅费及我培训期间的工资核算为培训成本合计六千余元,与我签订了培训协议,产生服务期三年,我今年七月份离职,公司扣除我三千九百元工资是否合理? 2.我离职时钉钉后台记录有65小时未休调休假及8小时未休年假,是否可以主张发放未休假工资?

劳动争议陕西省-西安市2024-07-10 13:10:0917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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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蔡文淑律师
    月帮助42
    山东英途律师事务所
    培训成本计算有问题,如果是比较专业聘请专家ji级给培训,服务期限未满的应给与赔偿
    回复于 2024-07-10 13:34:56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264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有培训服务期的可能会赔偿成本,没有休的年休假可以主张折现
    回复于 2024-07-10 15:08:5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282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把相关服务协议发给我帮你看下,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07-10 20:48:37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6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07-11 18:05:1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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