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公司干了两年七个月,公司没给我代缴个人所得税,可以索赔吗?能赔多少?
其他广东省-深圳市2024-07-11 21:19:38130*****051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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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代川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内容,该法条主要针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的情形,特别是当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用人单位应补足差额部分,并在逾期不支付的情况下,按照应付金额的一定比例加付赔偿金。 然而,您提到的情况是关于个人所得税代缴问题,这是税收法规调整的范畴,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所列的情形。个人所得税的代缴义务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的,而不是由劳动行政部门负责。 如果您希望解决个人所得税代缴问题,您应该联系当地的税务机关,了解个人所得税缴纳的具体规定和程序。如果您的前公司确实未为您代缴个人所得税,您可以向税务机关反映情况,要求前公司依法履行代缴义务。 至于是否可以索赔以及能索赔多少,这取决于个人所得税缴纳的具体规定和您所在地的具体情况。通常情况下,如果个人所得税未缴纳,税务机关会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并可能加收滞纳金。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和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条款来确定。 总之,关于个人所得税代缴问题,您应该咨询税务机关,而不是直接通过劳动法进行索赔。如果税务机关介入后,前公司仍未履行代缴义务,您可能面临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等法律后果。回复于 2024-07-11 21:44:48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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