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号因感情问题在小红书找了感情挽回机构,先是花了99元机构的田老师打电话给我做了感情分析,后面这个田老师一直在和我沟通,过程中不断PUA我,引导我消费,花费4800元购买20天挽回感情的方法,当时我情绪以及头脑都很不理智就付款了。 然后没有仔细看合同,就匆忙签字了。后面电话结束,我冷静了一会才知道被忽悠了,当晚提出退费。 第二天7月13日,再次找到这家机构的售后退费,但是说是由于我单方面违约,需要扣除违约金30%,只能退一部分钱。违约金高达30%,这个是属于霸王条款,我不接受,所有机构还没有退费,只能在网上维权了,希望帮忙要求机构退费于我。谢谢啦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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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代川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与机构签订的服务合同中包含了违约责任的条款,即需要扣除30%的违约金才能退费。这种情况在民法典中是有相关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了合同的基本概念,指出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除非违反强制性规定或者显失公平,一般被认为是有效的。 然而,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不能过于苛刻,否则可能会被认为违反了公平原则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原则。在实践中,一些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可能因为过于严厉而不被法院支持。例如,如果服务的质量、价格、履行方式等因素与消费者的预期相差太大,以至于消费者无法获得合理价值,这样的违约责任条款可能会受到挑战。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认为违约金过高,且与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不成比例,您可以主张该违约金条款无效。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 与服务机构协商:首先尝试与服务机构进行沟通,表达您的立场和诉求,看是否能够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 2. 消费者协会投诉: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介入调解。 3. 法律途径:如果协商和投诉未能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违约金条款无效,并要求全额退款。回复于 2024-07-17 14:07:0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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