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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号早上骑电动车是那种大的的时候去上班,被大货车撞上了并且受伤,导致我左腿膝盖磨皮受伤和右脚大拇指旁边受伤流很多血出来,当时看着的时候有点像留了个洞一样的流血出来,报警交警到现场拍照取证,但是没有扣车,喊我们自己去交警大队那里要认定书,认定书判货车司机全责,当时那个交警也是说货车司机观察不当,我撞到他的右前杠,两车辆都受损,和我对接的保险人说他那边最大额度只能赔2千块,但我不同意,但是我这个脚走路都不走不了了,我可以要求赔偿5千块钱吗

交通事故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2024-07-17 22:29:3716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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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占静律师
    月帮助1231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若赔偿数额协商不了,可以考虑去法院起诉处理
    回复于 2024-07-17 22:34:2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62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07-17 22:51:29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57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赔偿损失的话,需要证据需要去做鉴定。你的损失是多少?
    回复于 2024-07-17 22:55:59 咨询他
  • 蒋珊律师
    月帮助1
    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你好,具体赔偿数额可以双方协商,如无法协商可起诉维权。
    回复于 2024-07-18 10:36:4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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