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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号早上骑电动车是那种大的但是没有上牌和驾驶证的时候去上班,被大货车撞上了并且受伤,导致我左腿膝盖磨皮受伤和右脚大拇指旁边受伤流很多血出来,当时看着的时候有点像留了个洞一样的流血出来,报警交警到现场拍照取证,但是没有扣车,喊我们自己去交警大队那里要认定书,认定书判货车司机全责,当时那个交警也是说货车司机观察不当,我撞到他的右前杠,两车辆都受损,和我对接的保险人说他那边最大额度只能赔2千块,但我不同意 ,但是我这个脚走路都不走不了了,我可以要求赔偿5干块钱吗

交通事故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2024-07-17 22:39:451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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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62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07-17 22:51:25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57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赔偿多少?这个要看你的损失,要拿出证据。
    回复于 2024-07-17 22:55:44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9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协商不了你就起诉解决
    回复于 2024-07-18 04:51:4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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