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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如下 我坐网约车,到目的地准备下车,我当时往外面看了一下,没看到有车,就开门了。 开门后,结果有一辆电动车开过来(这个男生当时在看导航,没有看路),撞到了车门,往前5米左右摔了下来。 我跟司机一起下车查看伤者情况,看到伤者摔到左腿,破皮红肿了,但应该没有骨折,当时还能正常行走。 我当时建议伤者去医院做检查,他坚持说不用,自己休息一下就好。 后续司机让我赔点钱给伤者,买一条裤子和药酒擦擦,经过三方协商后,我分别加了司机、伤者的微信,然后我给伤者转了200元,达成和解,就各自回家了。 请问这件事里面,如何定义双方责任,或者我们这么处理是否有不妥当的地方,后面会不会有什么后患呢?

交通事故湖北省-武汉市2024-07-20 21:25:4218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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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405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您好,如果证明对方是没看路,那是对方的责任。如果证明不了,您的全责。
    回复于 2024-07-20 21:29:13 咨询他
  • 刘超垒律师
    月帮助7
    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你好,因为没有形成书面的协议,如果对方伤情严重的话,可能面临重新分配的风险,你们三方都有责任。
    回复于 2024-07-21 11:23:45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23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07-21 22:56:3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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