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行政纠纷>咨询详情

关于到户棚圈项目资金调整及相关问题研讨,按照文件要求到户棚圈项目落实过程中,在公示选完前三名,并上报名单后,上级已将项目资金的30%(12000元)拨付给前三名。然而,发现原第三名扎西顿珠家里牲畜已卖完(公示期间扎西顿珠本人未说明卖完牲畜情况),不再符合项目收益人员要求。故按照文件重新选定次珠为第三名。这件事工作人员会追究责任吗?

行政纠纷湖北省-武汉市2024-08-10 22:12:20173*****421

分享

律师回复

  • 占静律师
    月帮助1264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公示期间,没有人调查询问吗
    回复于 2024-08-10 22:17:35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34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要看是否存在玩忽职守行为
    回复于 2024-08-10 23:36:05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88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行政纠纷类型活跃律师

行政纠纷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