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一下: 当事人现在57岁,男, 15年签订的劳动合同,后面无续签,劳动合同里面注明包含社保,可实际未缴纳社保,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至今仍在上班,公司正常发放工资,现想要公司补偿社保部分合理么? 找公司提出补偿社保部分时,公司拿出的工资表里表示有“社保补现”部分,公司表示社保已含入已发工资中,但当事人并不知晓(工资表当事人未签字),这个算不算公司已缴纳社保,如果进行劳动仲裁当事人这边有没有把握胜诉? 第三,进行劳动仲裁的话需要提供哪些支撑材料呢?
劳动争议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2024-09-21 16:37:44150*****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