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谈了一个女朋友,突然间她说她和前夫复婚了,让我不要骚扰她,以短信形式给我发了她和前夫的律师函,律师函上她写的是唐女士,她本人姓仝,请问这份律师函有法律效力吗?后面几天我不能接受,手机被拉黑了,就用好几个小号加她,要求问明情况,但是昨天晚上,她和她前夫一起打电话给我,男的很凶,各种脏话,威胁我和我家人,说要绕过法律途径找人来让我们在上海混不下去,我一辈子没经历过这种情况,一下子被吓住了,顺着他的意思说了我承认骚扰唐女士,但是这句话里我的身份信息不真实,请问这句话可以作为证据起诉我吗?我需要报警留证吗?
其他上海市-市辖区2024-09-23 22:26:46173*****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