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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谈了一个女朋友,突然间她说她和前夫复婚了,让我不要骚扰她,以短信形式给我发了她和前夫的律师函,律师函上她写的是唐女士,她本人姓仝,请问这份律师函有法律效力吗?后面几天我不能接受,手机被拉黑了,就用好几个小号加她,要求问明情况,但是昨天晚上,她和她前夫一起打电话给我,男的很凶,各种脏话,威胁我和我家人,说要绕过法律途径找人来让我们在上海混不下去,我一辈子没经历过这种情况,一下子被吓住了,顺着他的意思说了我承认骚扰唐女士,但是这句话里我的身份信息不真实,请问这句话可以作为证据起诉我吗?我需要报警留证吗?

其他上海市-市辖区2024-09-23 22:26:46173*****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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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984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没有看到你有违法行为,口误不算
    回复于 2024-09-24 00:42:31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05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你不要再去和他们接触了
    回复于 2024-09-24 01:21:38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4-09-24 07:57:11

      因为整个事很突然,我感觉莫名其妙的,我想问清楚到底什么情况,还有他们这种威胁当事人取得伪证的行为,构成违法吗?

    • 律师回复: 2024-09-24 12:47:13

      纠结这种事没意义的,远离即可

  • 张广雷律师
    月帮助418
    山东冠鲁律师事务所
    你好, 你可以报个警
    回复于 2024-09-24 06:11:54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1740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你若不知情,跟她分开就行了,
    回复于 2024-09-24 09:07:53 咨询他
  • 辛春律师
    月帮助162
    吉林泽冕律师事务所
    问题不大,相信法律。
    回复于 2024-09-28 14:06:2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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