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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从1月22日开始休的产假。休产假回来公司申请的生育津贴是(按上一年的社保基数)3954/30*128=16870.4.休假期间公司支付的工资是按最低基本工资+绩效计算,在未扣除个人社保的情况下,1月份3000.84/2月份1708.32/3月份5215/4月份5582.19/5月份4361。日常工资是底薪+绩效,底薪是4000,请问公司还需要补回多少津贴给我?补回的津贴公司能扣除公司支付的社保金额吗?

其他广东省-江门市2024-09-25 08:41:29177*****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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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朱绵绵律师
    月帮助68
    宁夏合天律师事务所
    如果发放工资和生育津贴有差额,应当补回,需要扣除社保
    回复于 2024-09-25 09:32:52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694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具体可以咨询人社局。
    回复于 2024-09-25 10:26:4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6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09-25 11:38:4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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