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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有公共充电车棚,昨晚电动车要充电,由于有闲置车辆停放在那里,没有位置可充,故将一辆红色未充电的四轮老人代步电动车挪出,现车主(自称是一级残疾的老人)报警,说我们挪她车导致车辆损坏,要求我们买一辆新的赔给她,其称该车辆是上海买的,价值3050元,请问该怎么办?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4-10-18 22:02:57156*****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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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270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您好,是不是损害了呢。
    回复于 2024-10-18 22:05:22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1401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这个去做个检测,赔偿的数额,协商不了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
    回复于 2024-10-18 22:07:5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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