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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路边停好小车,后座人员推门下车时,车门碰到了后面骑电动车的人,当时对方说没有事,赔付一点钱就可以了,不用报警,钱已经赔付给对方了,回到家了,第二天电动车人感觉身体不舒服,去医院住院说断了三根骨头,又来追求我的责任,应怎么样处理?

交通事故湖北省-武汉市2024-10-22 11:03:18156*****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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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毅律师
    月帮助51
    辽宁韬论律师事务所
    需要负责 如有问题请联系我
    回复于 2024-10-22 11:07:03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1377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那建议报个警处理,开门的人也需要承担责任,你停车位置,若不是停车位,也需要承担责任,骑电动车的,没有注意到前方车辆,也有责任,报警有后,由交警划分责任,
    回复于 2024-10-22 11:09:23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090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建议报警,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回复于 2024-10-22 11:10:4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56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10-22 11:19:2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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