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但交了社保,去告的话,会赢吗?公司应该给赔偿多少?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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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双阳律师月帮助54人广东信步律师事务所没签劳动合同但交了社保,去告的话有可能胜诉,但具体结果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证据来综合判定。以下是详细分析: 1. 胜诉的可能性方面: - 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缴纳社保记录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重要证据之一。一般来说,如果有社保缴纳记录,能在很大程度上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所以从劳动关系的认定角度看,劳动者有较大的胜诉可能性。 - 用人单位的义务未履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可能存在的不确定因素: - 公司的抗辩理由:公司可能会提出一些抗辩理由,比如声称是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公司有特殊的情况导致未能及时签订合同等。如果公司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据支持其抗辩理由,可能会对案件的结果产生影响。 - 证据的充分性:虽然社保缴纳记录是重要证据,但在劳动仲裁或诉讼中,还需要其他证据来相互印证劳动关系的存在以及工作的具体情况等。例如工资发放记录(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工作证、考勤记录、工作邮件、工作聊天记录等。如果劳动者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可能会影响胜诉的可能性。 如果劳动者胜诉,公司的赔偿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 1. 双倍工资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双倍工资的计算时间从劳动者入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止,最长不超过11个月。例如,劳动者月工资为 5000 元,从入职后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双倍工资,如果工作了 8 个月后离职,那么双倍工资的赔偿金额为 5000 元 × 7 个月 = 35000 元。 2. 经济补偿金(视情况而定):如果劳动者是以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公司存在其他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还可能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回复于 2024-10-31 16:57:0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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