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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里对押金和违约金的分歧 1.合同押金部分原文:第三条:租赁押金:人民币¥4200,在签订本合同后.壹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押金,甲方应开具相应的押金收款收据,租赁押金不计利息。在返还房子当日.经甲方验收房子且甲乙双方相互结清水、电以及物业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应将租赁押金退还给乙方。 争议点:乙方提前三个月退租,让甲方来验收并结算水电,甲方迟迟不来,并说押金不退,是否合理

合同纠纷福建省-福州市2024-11-17 20:54:39136*****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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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701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有争议的可以协商修改。
    回复于 2024-11-18 10:57:2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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