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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家奶茶店营业执照注册登记为“茶寄烤奶”,隔壁家开了一家同是做奶茶的,他家营业执照注册登记为“茶来茶往”,但是他家招牌打的是“茶寄奶茶店”,请问这算是侵权了吗?

侵权维权广东省-惠州市2024-11-27 16:25:33138*****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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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5364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 需要看对方是否进行商标注册登记
    回复于 2024-11-27 16:29:2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05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隔壁奶茶店招牌使用“茶寄奶茶店”与您注册的“茶寄烤奶”近似,可能构成侵权。建议您与对方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回复于 2024-11-27 16:40:53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4-11-27 19:55:32

      如果我没有注册商标呢?或者我查到“茶寄”二字商标已被注册了呢?隔壁又打了是“茶寄奶茶店”,我营业执照注册登记的“茶寄烤奶”,那该怎么维权

  • 占静律师
    月帮助1003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若你们包含这个,对方不包含这个,这样不合适,可以去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一下
    回复于 2024-11-27 16:49:0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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