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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 甲方:滦平县溪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在穆家峪镇开展互用光伏运营事宜达成以下合作: 一、合作区域:穆家峪全镇。 二,合作时间:2024年11月30日至2025年11月30日 志,合作方式、乙方出资金伍万元支援甲方施工运营,乙方获得每块板收益20元四,双方约定; 1.甲方向乙方公开每月安装光伏板数量统计表。 2.甲方按照付款进度支付约定费用。 8.甲方运营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都与乙方无关。 4.合作期限到期,甲方归还乙方本金伍万元 5.根据开发区域和安装量增加,需要乙方增加资金,双方另行约 定 新 甲方, 香 日期,202年(小郭敏 日期:20240012

合同纠纷北京市-市辖区2024-12-02 14:41:4218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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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437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份合作协议中存在几个关键问题需要澄清:1. 合作期限应明确起止日期,协议中的“202年”显然有误,需更正。2. 乙方出资伍万元,应明确出资方式和资金用途,以及收益分配的具体条款。3. 安全事故责任划分需明确,避免产生纠纷。4. 合作期满后本金归还的具体方式和时间节点需明确。5. 增加资金的条款应提前约定,避免未来争议。建议双方重新审查协议,明确上述条款,以符合法律规定并保护各自权益。
    回复于 2024-12-02 14:51:42 咨询他
  • 黄嘉玲律师
    月帮助3
    江西赣深律师事务所
    你好,具体想咨询什么呢?
    回复于 2024-12-02 15:00:2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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