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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商家虚假宣传衣服,实际以次充好,发送不合格商品,是否为欺诈行为?违背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哪一条?消费者是否有权退一赔三的?在确认商家欺诈行为之后,淘宝平台有什么责任,?淘宝平台避重就轻,包庇纵容商家,消费者是否可以向平台追偿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4-12-09 18:53:53183*****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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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32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商家虚假宣传、以次充好、发送不合格商品,构成欺诈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消费者有权要求退一赔三,如果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则赔偿五百元。淘宝平台作为网络交易平台,若不能提供商家真实信息,需承担连带责任。若平台明知或应知商家欺诈而不采取措施,也需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可以向平台追偿。
    回复于 2024-12-09 18:55:41 咨询他
  • 徐畅律师
    月帮助1140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要看你的诉求是什么,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的
    回复于 2024-12-10 16:44:5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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