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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江夏区,今天发生,前夫要求偿还办理离婚证后购买房屋其父亲给予的用来购买房屋的3万六千元。前提是因为前夫是失信人员不能办理贷款所以才假离婚用我的名字贷款购买的房屋。请问这个钱在法律上需要我偿还吗?这么多年他对家庭没有任何的付出,孩子也不管不问,没钱了就管我要钱,有时还会动手。一个月前已经跟他签过协议给了四万块钱答应我不再纠缠,现在又要钱,今天还把我关在车里不让出去还把我的手机给拿走不让我与家人联系。请问我如何做才能彻底摆脱他的纠缠?十分感谢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5-01-11 19:23:37182*****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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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龚永青律师
    月帮助476
    江苏金木天律师事务所
    在线的,可以下单提供处理思路、服务时间不限追问次数。
    回复于 2025-01-11 19:24:4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37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钱无需偿还。他纠缠可报警,保留相关证据,如协议、暴力行为证据等,必要时可向法院申请保护令,通过法律途径彻底解决。
    回复于 2025-01-11 19:28:59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1243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这个情况,你可以去报警处理,,
    回复于 2025-01-11 21:29:5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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