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婚姻家庭>咨询详情

离婚物品及金钱退还收据 男方: 身份证号: 女方: 身份证号: 兹证明,男方与女方因离婚事宜达成以下物品及金钱退还清单: 一、男方应退还女方平安保险(守护全能24)第一年保险缴费金额人民币伍仟肆佰陆拾肆元壹角叁分(¥5464.13)。 二、女方应退还男方华为Mate60 Pro手机一部、黄金首饰(包括镯子一只、耳钉一对、戒指一对、项链一条)以及彩礼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 三、男女双方对上述物品及金钱数额均已清楚明了,且双方已确认在离婚当日收到上述退还的物品和金钱数额,不存在任何争议。 特此证明。 本收据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 请律师看下这个收据格式是否符合法律文书的形式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5-01-25 23:13:42136*****431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99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收据格式基本可行,但还可补充物品具体特征等细节。双方签字确认后具一定法律效力,如有争议可凭此收据协商或诉讼。
    回复于 2025-01-25 23:18:06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1041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约定清楚,签字就可以了,再去民政局办手续
    回复于 2025-01-25 23:24:3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55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双方达成合意签订的有法律效力。
    回复于 2025-01-26 10:28:0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239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双方确认后即可,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1-26 10:35:57 咨询他

婚姻家庭类型活跃律师

婚姻家庭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