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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问题,彩礼是订婚前商量男方同意给的,离婚费要20万赔偿 ,房子结婚前就答应加我名字,这样怎么处理

婚姻家庭湖南省-长沙市2025-02-06 12:47:50159*****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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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93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彩礼一般无需退还,房子加名视具体情况。离婚赔偿需看是否符合法定情形,可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回复于 2025-02-06 12:50:20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831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彩礼没给的再要对方不给通过法院要来的可能性不大,房子说加名有协议吗?协商成的可以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
    回复于 2025-02-06 12:53:2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52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已经登记结婚的,须提供证据证明登记结婚后没有同居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否则要求返还彩礼一般不予支持。
    回复于 2025-02-06 13:38:52 咨询他
  • 易晴律师
    月帮助12
    湖南西辰律师事务所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可以点击头像一对一咨询
    回复于 2025-02-06 14:02:3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44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2-07 16:52:4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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