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

热门城市 ABCDEFG HJKLMN PQRST WXYZ

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您好,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购买的房子,写着男女双方共同名字(女方没有出钱),现在分手后,双方签订协议(协议没有公证),女方不要房子,以后房子一切事务都与女方无关,但现在男方因未缴物业费,男女双方都被被物业起诉到法院,这种情况女方可以怎么解决?

其他广东省-河源市2025-03-01 14:24:06134*****241

分享

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83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积极应诉,按照事实进行答辩。
    回复于 2025-03-01 14:26:23 咨询他
  • 刘晓霞律师
    月帮助64
    广东臻品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将你们的协议作为证据提交,以争取免除你的责任。
    回复于 2025-03-01 14:27:18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05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女方可向法院提交协议证明其已放弃房产权益,与房子无关,请求法院驳回对其的起诉。同时可要求男方承担相关责任。
    回复于 2025-03-01 14:27:58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5506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按照协议进行抗辩就行
    回复于 2025-03-01 14:49:15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3657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你好,积极应诉,写一份答辩状到法院。女方不用承担。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03-01 15:03:45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844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