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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西安一家物业公司任职,任副总经理兼项目经理,人力负责人口头通知我办离职手续,我正在和人力负责人协商离职补偿事宜。公司今天发例会会议纪要,明确我不再担任上述职务(未明确原因和结论),相关工作由另一个同事负责,公司总经理安排我和另一个同事做工作交接,需要在交接内容的文件上签字,并且要求我调休2天。 我想咨询一下,上述工作交接签字以及调休是否正常,是否会对后期可能存在的因离职补偿争议进行的劳动仲裁对我有负面影响

劳动争议陕西省-西安市2025-03-05 13:31:45187*****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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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698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违法解除可以要求赔偿
    回复于 2025-03-05 13:33:34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39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让公司出具解除书后再签字
    回复于 2025-03-05 13:35:3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84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工作交接签字和调休正常,一般不会对仲裁有负面影响。保留相关证据,若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仲裁,主张应得离职补偿。
    回复于 2025-03-05 13:36:01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4258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样签字会影响,交接工作和不在担任上任职位可能就要给你降薪调岗。但是也有可能其他原因。具体情况你可以详细跟我说一下。可以来电或一对一详谈
    回复于 2025-03-05 13:38:0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599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违法辞退,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3-06 08:08:3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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