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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父母在老家买了个其他隔壁村的房子,属于是宅基地或者村集体用地,然后地皮主人卖给开发地块的人,这个人又建成后集体售卖,购买合同是有写明,房屋和地皮都是归我们所有,并承诺房屋如果是违建或其他问题赔偿购房者全部损失,但是这个开发商两年前已经死亡,如果以后这个地方拆迁,出现了争议,我们能继承回迁房么,如果不能,我们能得到什么赔偿么

房产纠纷湖北省-武汉市2025-03-14 15:47:04187*****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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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05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比较复杂。一般来说,宅基地买卖可能存在效力问题。若拆迁有争议,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可能得到一定补偿,但不一定能继承回迁房。建议收集证据,咨询当地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建议。
    回复于 2025-03-14 15:50:0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02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首先,需看当地拆迁政策以及房屋合法性等,若房屋合法且符合拆迁安置协议约定,你们有可能继承回迁房;若不能继承,你们可依据合同向开发商的继承人主张赔偿,包括房屋价值、装修附属物、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若用于经营还有停产停业损失。 解答不易,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3-14 15:50:20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3657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你好,宅基地是不能被买卖的,所以你们最多可以向签订合同的甲方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一般以实际损失准备,并赔偿违约金。
    回复于 2025-03-14 22:11:1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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