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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住在一个酒店里 然后酒店的一楼是一个酒吧大厅 当时我的小猫放在那里一段时间 因为他性格比较温和 酒店的工作人员接受我放在那里养 然后有次晚上的时候我把我的小门拴在沙发那里 一个母亲大的小男孩过来参加一个活动 那个小男孩在我不在的时候 叫我小猫睡觉的时候主动摸我的猫,逗我的猫给我的猫 我的猫吓得应激了 然后要咬伤了那个小男孩 过了几个月之后,小男孩的母亲把我和酒店告了 小男孩的母亲要我们赔偿他们精神损失费误工费,医疗费,还有交通费,营养费等共计8000多元 但是我不认可 因为我认为小男孩监护人负主要责任 他把一个未成年的小孩带到酒吧里 没有经过别人的允许动别人的私人财物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6-01-12 22:19:0119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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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674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可以应诉答辩的,可以抗辩对方也存在过错, 要求减轻你的责任 。
    回复于 2026-01-12 22:21:02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314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均有责任,按照各自过错承担责任。
    回复于 2026-01-12 22:33:5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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