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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省广州工作,原来的底薪是2200,岗位工资是2300,现在由于国家统一调整底薪上涨按广州市底薪不低于最低标准2500的原则,公司内部调整薪资,也没有与员工沟通直接调整,变成了现在底薪2500,岗位工作2000,我认为实际工资没有上涨,只是偷换概念原则,藐视劳动法,请问公司这种行为合法吗?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5-03-21 09:52:3815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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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70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公司做法不合法。可先与公司协商,要求合理调整薪资。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5-03-21 09:55:54 咨询他
  • 蒋珊律师
    月帮助235
    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你好,不合法,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回复于 2025-03-21 10:05:39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23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岗位工资相当于是变相的,降低了可以去举报
    回复于 2025-03-21 10:21:0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2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3-21 10:28:2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583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公司的行为不合法。薪资是劳动合同的重要条款,公司未经员工同意单方面变更薪资,违反了劳动合同约定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即使是因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也不能擅自降低员工的岗位工资。 人工打字解答不易,顺手给时龙律师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3-21 13:37:1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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