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

热门城市 ABCDEFG HJKLMN PQRST WXYZ

咨询首页>劳动争议>咨询详情

1、3.21 日正常上班 老板把我叫过去 问我能不能去别的城市工作 我拒绝后老板让我写辞职报告 我没有写 2、当时跟公司签的是合作协议 但却不是合作关系 老板要求每天6次按时打卡 完成他交代的任务 已然成了劳动关系 3、现在老板不承认辞退 并且说不算辞退 而是试用期不合适 但是我已经工作一个月了 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按照法律能不能要点别的补偿金额

劳动争议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2025-03-21 15:42:40133*****894

分享

律师回复

  • 朱绵绵律师
    月帮助61
    宁夏合天律师事务所
    如果属于无故辞退,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
    回复于 2025-03-21 15:44:0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70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可先与老板协商,保留相关证据。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等,具体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回复于 2025-03-21 15:45:03 咨询他
  • 蒋珊律师
    月帮助235
    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回复于 2025-03-21 15:51:2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583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这种情况,虽签的是合作协议,但实际构成劳动关系。若老板以试用期不合适辞退你,需证明有明确合理的录用标准且你不符合,否则属违法解除,你可主张半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也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人工打字解答不易,顺手给时龙律师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3-21 16:03:30 咨询他

劳动争议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