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个体工商户装修公司工作了7个月,做室内装修设计,我是2024年6.29去工作坐班,和法人代表老板微信聊天记录谈好底薪工资3000月休两天有提成,聊天记录里有请假记录,有老板给我开工资微信转账记录,在7月13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又注册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更换老板爸爸,老板变成股东,我的工作内容和原来的工资构没有变化,一直工作道2025年1月25日,拖欠我4430工资不给我,我提起劳动仲裁提的是原来的个体工商户,要工资和没签劳动合同的补偿金,我败,然后我提起起诉法院说劳动关系不成立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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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3660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5-06-26 11:19:1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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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5-06-26 11:20:09
原公司注销后你应申请与新注册的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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