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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才补贴存在欺骗行为: 我单位是一家县级三甲医院,2024年11月,通过学校发布高层次人才招聘,许诺只要入职后就可以获得高层次人才政策补贴和住房补贴。招聘人员有25应届毕业研究生和三年内毕业的研究生。2024年11月底签订拟合同。此时医院和人社局、组织部统一口径,都是年底可以正常申请人才政策。入职培训,同样讲解人才政策。入职后9月初,人事科科长在群里通知我们,可以年底申请人才补贴和住房补贴。但现在突然说不符合

其他江西省-宜春市2025-12-27 17:37:50183*****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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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683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不符合条件吗?
    回复于 2025-12-27 17:38:5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6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1. 先确认政策口径:若单位及相关部门在入职前承诺特定人才补贴与住房补贴,且以书面或明确口头承诺方式形成准合同要约,单位应承担相应承诺的义务。若最终政策调整导致不能执行,需以合同法与劳动法律常识判断是否构成变更违约或欺诈性承诺。 2. 评估风险与对策:若确属欺诈性承诺(以虚假信息诱导签约、未有真实意图履约),可主张解除或变更劳动关系,要求退还培训费等不当收费,并索取赔偿。若属于单位错解或政策变动,应以合理通知和优先适用现行政策为原则,协商补救方案。 3. 建议步骤:尽快收集证据,包括招聘公告、培训材料、群内通知、签约文本、对话记录等,明确承诺与实际执行差异。与单位人事及上级主管沟通,提出书面请求,要求明确何时、以何种标准执行补贴,若仍被拒,考虑向人社局劳动保障部门咨询或申请劳动仲裁。 4. 可能的法律途径:若存在明确虚假承诺和不正当诱导,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解决;若合同条款存在不公平或变更条款违规,可主张合同变更无效或解除;必要时可寻求民事赔偿。建议先以协商为主,保留证据再决定是否仲裁。
    回复于 2025-12-27 17:44:24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88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可以向监管部门投诉处理
    回复于 2025-12-27 18:27:0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43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单位在招聘时对人才补贴作出明确许诺,而后却无法兑现,这一行为可能构成欺诈。你可先与医院进行协商,要求其按照约定发放补贴;若协商不成,可收集招聘信息、拟合同、培训资料、人事科通知等相关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回复于 2025-12-28 10:25:46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540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你这个建议像你们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卫健部门或者组织部投诉
    回复于 2025-12-28 11:09:4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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