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只给我一张试用期不合格告知书,让我明天不用上班。 2.公司不提供书面事实理由依据。 3.我该咋么办,明天要不去上班? 4.公司不提供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我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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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3669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1. 先确认事实:试用期不合格告知书若有明确解除依据,且符合法定程序即可生效;无书面理由时,应要求对方书面说明理由。 2. 明天是否去上班:若已收到合法解除通知,且期限、程序符合规定,可按通知执行;若仍在试用期,且未收到正式解除通知,建议按单位正常工作日出勤,避免误解。 3. 书面证明与手续:公司应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及解除原因,如仅给告知书,可向人事部门申请书面解除通知及劳动合同解除书。若拒绝,可留存证据(邮件、聊天记录、签收等)。 4. 合法维权路径:若认为公司程序不符,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同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5. 建议的步骤:a) 与人事核对解除原因与程序;b) 要求出具正式的解除书面文件及社保关系变更通知;c) 如对方拒绝,保留证据,尽快申请仲裁。 6. 风险提示:若因未按规定出勤导致后续纠纷,需以实际情况为准,谨慎处理。回复于 2026-01-02 09:17:04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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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2648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6-01-02 11:45:08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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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于2022年2月入职被申请人公司从事客户工作,约定日工资底薪4000元+提成。2025年12月6日被申请人主动跟申请人协商离职,被申请人拒绝支付经济补偿共计23253.82元。申请人多次协商未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现在公司跟我协商要我主动离职,不然要清算我工作这几年来的过失,说我的过失都够补偿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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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民营医院工作1年余,但是从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交纳保险(所有保险),每日打卡,但是公司不让员工个人查看打卡记录,只有企业微信群以及微信群聊天记录和每日上班的证据,这种情况下可以拿到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