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9年3月入职辽宁省某公司技术岗,2025年7月合同到期后公司未续签,且自2025年7月起以“没活”为由安排放假,每月仅发1320元(低于盘锦最低工资标准)。2026年1月起,公司将其他部门员工、项目合同转移至新公司,原公司技术部仅剩我们3名技术岗员工处于赔偿谈判阶段,公司拒绝按法定标准支付补偿。请问: 我主张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2N)、未签合同二倍工资差额、放假期间工资差额的计算标准与总额是否准确? 公司转移人员和项目合同,是否属于恶意规避补偿责任? 若原公司后续无资产、无业务沦为空壳公司,我能否要求新公司或原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需要提供哪些关键证据?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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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2365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6-01-12 14:45:1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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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现在的情况是我在一所医院任职,想上正高职称,我的论文找了一位代写,花费了8800元,这个费用是让他帮我改论文,论文是我自己写的,但是他发过来的论文只改了数据部分,改的地方非常少,我试着在期刊官网上提交了,没有通过,是意料之中的情况,因为他的确改的地方太少了,所以我想告他,但我很担心这个算不算学术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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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咨询一下婚姻离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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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1年7月入职中铁十七局到2020年11月离职,离职原因就是工资发放不及时,现在好几年过去了,今天刚听说我这样的情况可以申请离职补偿,现在还可以申请么,过了时效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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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于2025年7月份与目前就职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10月份出国,由于工资拖欠及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等问题,我向公司提出了辞职。公司要求我赔偿出国期间的护照、签证、机票以及在国内的差旅费,我能否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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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十四天前入职安踏销售。让我买工服是2.5折。现在总让加班没有加班费。我不想干了会不会让我原价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