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不给员工可否视同未签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2-07 12:22浏览量:601
公司跟劳作者签订了劳作合同之后,却将两份劳作合同都收起来了,不将其间一份劳作合同给劳作者。职工在签了劳作合同又没有拿到合同的时分,觉得自己现在的这种状况跟没有签劳作合同是差不多的。听讼网小编为你探问到了相关内容如下。
一、劳作合同不给职工可否视同未签
签了劳作合同不发给职工,不能视同未签劳作合同,可是劳作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供给一份给自己,用人单位不供给,劳作者可以反应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请求劳作裁定,要求单位供给。用人单位未将劳作合同文本交给劳作者的,给劳作者形成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当补偿职责。
二、法令规则
《劳作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作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在劳作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许盖章收效。
劳作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作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供给的劳作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则的劳作合同必备条款或许用人单位未将劳作合同文本交给劳作者的,由劳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作者形成危害的,应当承当补偿职责。
在跟公司签了劳作合同之后,劳作者是有权拿到其间一份的劳作合同,如公司不给自己这份劳作合同的话可以经过法令途径来维权。劳作合同不给职工,职工跟公司拿也不给时,最好可以多问问律师详细的状况,听讼网上有许多专业人才协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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