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案例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5-31 20:58浏览量:448
在民事案件中,承继胶葛占其间一大部分,当今社会傍边,生活水平越来越高,越来越好,每个人在去世的时分,都会留下一些比较具有价值的产业给自己的后人,那么或许因为某些原因,被承继人没有留存遗言,那么其产业的承继就会产生胶葛,那么这种承继问题在法律上该怎么处理呢?今日听讼网小编就跟我们共享一篇转承继与代位承继事例,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转承继与代位承继事例
◎案情回忆:
2013年3月,市民杨先生在交通事故中罹难身亡,保险公司及侵权人共赔付72万元,因为杨先生的爱人也早于2010年去世,所以杨先生的法定承继人为儿子小杨、父亲杨老汉、母亲李大娘三人。
本年4月份,杨先生的母亲李大娘因病去世,因为之前三人未对杨先生的72万元赔偿金进行切割,因而产生了对立。5月初,李大娘的女儿杨女士,即杨先生的妹妹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得上述72万元的12万元。切割理由为李大娘生前可分得杨先生交通赔偿金的1/3,即24万元;李大娘逝世后,24万元作为遗产由她和杨老汉进行切割,她可分得24万元的1/2,即12万元。杨女士的侄子小杨在辩论中提出:李大娘从杨先生承继的24万元里,他能够代位承继,分得1/3,即8万元。杨女士一直坚持以为小杨不能两次承继同一遗产。
本案触及法定承继、转承继和代位承继多个法律关系,小杨究竟能不能两次承继同一遗产,各方应分得的比例又是多少呢?
◎律师解析:
在杨先生的遗产未切割之前,其母亲李大娘作为其承继人又逝世,因李大娘生前未表明抛弃承继杨先生的遗产,并于遗产切割前逝世的,其承继遗产的权力搬运给他的合法承继人,由此产生了第2次承继。
本案中小杨既是一般法定承继人,又是代位承继人,仍是转承继人,三种身份集于一身。杨先生先于李大娘逝世,小杨在依一般承继获得对杨先生遗产的承继既得权的一起,还获得代位承继人身份,享有杨先生生前对李大娘产业的承继等待权,此等待权在李大娘身后转化为承继既得权。因而,在确认李大娘的法定承继人时,除了杨老汉及杨女士以外,还应当包含先于其逝世的杨先生之子小杨。本案中李大娘的遗产应由其承继人杨老汉、杨女士及代位承继人小杨转承继。
需求指出的是,李大娘遗产的详细规模应是其生前与杨老汉别离所获得的对杨先生遗产的承继既得权之和的一半。不能理解为李大娘从杨先生处承继的遗产便是自己的遗产,还有一半归于杨老汉的产业,而杨老汉承继的一半也归于李大娘,仅仅他们的数额是相同多的,数据产生了竞合。综上,72万元遗产,杨女士可分得8万元,杨老汉和小杨各分得32万元。
听讼网小编弥补:
本案触及法定承继、转承继和代位承继三个法律关系。
一、代位承继
代位承继是和本位承继相对应的一种承继准则,是法定承继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承继人的子女先于被承继人逝世时,由被承继人子女的后辈直系血亲替代先逝世的老一辈直系血亲承继被承继人遗产的一项法定承继准则,又称直接承继、承租承继。
代位承继发作的条件只要一个,即被承继人的子女先于被承继人逝世。这是一种法定的承继方法,即代位承继只适用于法定承继而不适用于遗言承继。
二、转承继
转承继是指承继人在承继开端后,实践承受遗产前逝世,该承继人的法定承继人代其实践承受其有权承继的遗产。
三、代位承继与转承继的差异
代位承继与转承继相同,都存在承继人与被承继人两人都逝世的现实,都是被承继人的子女的子女终究获得遗产。可是代位承继与转承继之间亦存在着许多不同的当地,首要表现在:
1.转承继能够说是两个直接承继的接连,也即被承继人逝世后,被承继人的子女直接承继被承继人的遗产,此刻该子女的承继权由被承继人生前的承继等待权转变为既得权,只不过在承继开端后,遗产切割前,承继人逝世,该承继人的承继权转有承继人的子女直接承继的一种准则。代位承继则是由代位承继人一次性直接承继被承继人的遗产,具有候补承继的性质,相当于榜首次序承继人。
2.转承继发作在承继开端后,遗产切割前承继人逝世,代位承继则是在承继人先于被承继人逝世的条件下发作的。
3.转承继权人是逝世承继人的一切承继人,代位承继人则只能是被代位承继人的后辈直系血亲,规模更窄。
4.转承继不仅仅适用于法定承继,并且适用于遗言承继和遗赠,代位承继只能使用于法定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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