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17 23:09浏览量:1831
说起稳妥合同,信任我们都不生疏,便是在买稳妥的时分都会签定的一种合同。说起诺成合同,可能有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诺成合同是我国合同分类中最常见的一种,并且在法令上不同的合同分类其法令效力与法令要件也有所不同的。那么,稳妥合同是诺成合同吗?听讼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常识,供您参阅,期望能够协助到您。
一、诺成合同概念
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明共同为充沛建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明达到共同即告建立的合同。实践中,大多数合同均为诺成合同,实践合同仅限于法令规则的少量合同,如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告贷合同。例如买卖合同,只需买卖两边对物品的标准、质量、数量、价格等达到共赞同见,不需要交给标的物,买卖合同即建立。其他如购销合同、租借合同、建造工程承包合同等,都属这类合同。有些诺成合同还需要国家有关部门赞同或挂号后才干建立,如房屋买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等,须向有关机关实行挂号手续。
二、稳妥合同是诺成合同
我国《稳妥法》第十三条规则了“投保人提出稳妥要求,经稳妥人赞同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到协议,稳妥合同建立。稳妥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稳妥单或许其他稳妥凭据,并在稳妥单或许其他稳妥凭据中载明当事人两边约好的合同内容。”依照该规则,只需投保人与稳妥人在相等自愿的基础上达到合意,两边当事人意思表明共同,两边当事人世的稳妥法令联系构成,即稳妥合同建立。稳妥合同是投保人与稳妥人约好稳妥权利责任联系的协议。
《稳妥法》上述第十三条规则将稳妥合同建立与稳妥人签发稳妥单或其他稳妥凭据差异开来,当事人意思表明共同稳妥合同即可建立,由此可见,我国《稳妥法》承认稳妥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至于投保人交纳稳妥费,以及稳妥人向投保人签发稳妥单或许其他稳妥凭据等行为,是两边当事人在稳妥合同建立后实行约好的责任,而并不是稳妥合同的建立条件。
我国《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则“当事人缔结合同,采纳要约、许诺方法”,详细在《稳妥法》上称其为投保与承保,投保指的是投保人提出稳妥要求,投保构成缔结稳妥合同的要约,投保行为一般表现为投保人填写投保单。而承保是指稳妥人审阅投保人填写的投保单,以为契合投保要求的,向投保人表明赞同承受其投保的意思表明,承保构成缔结稳妥合同的许诺。
由此可见,稳妥合同是诺成合同。
在此,听讼小编提醒您,由于稳妥合同具有诺成合同的性质,即以投保人填写投保单为意思表明,然后缔结成缔结稳妥的许诺,然后稳妥合同收效,所以,稳妥合同是诺成合同。以上便是为您总结的相关材料,期望能够协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异的法令咨询渠道,假如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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