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22 08:20浏览量:2649
一、概念及其构成
不合法贱价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罪,是指国家机关作业人员徇私舞弊,违背土地办理法规,滥用职权,不合法贱价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情节严峻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略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运用办理的正常活动。我国《土地办理法》、《土地办理法实施法令》、《乡镇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法令》等法令、法规,对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的同意权限、程序和要求等都作了清晰详细的规则,这关于合理开发、运用、运营土地,加强土地办理,促进城市建造和经济开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效果。国家机关作业人员徇私舞弊,违背土地办理法规,滥用职权,不合法贱价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就直接侵略了国家对国有土地的运用办理制度,破坏了国有土地运用办理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土地办理法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合法贱价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情节严峻的行为。
出让,是指不以投机为意图而卖出所享有的土地运用权。所谓土地运用权,是指对土地的占有、运用、收益的权力。
违背土地办理法规,主要是指违背《土地办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最贱价确认方法》等有关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的规则,如越权批阅出让或许出让给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与个人。
贱价出让,是指以低于国有土地运用权最贱价的价格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国家土地办理局1995年6月28日《协议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最贱价确认方法》就清晰规则,协议出让最贱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土地办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下达市、县人民政府土地办理部门履行。协议出让最贱价应当依据商业、住所、工业等不同土地用处和土地等级的基准地价的必定份额确认,详细适用份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认。但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的详细适用份额,须报国家土地办理局核准。基准地价按《乡镇土地评价规程》确认。基准地价调整时,协议出让最贱价应当作相应调整。国家支撑或许要点扶持开展的工业及国家鼓舞建造的项目用地,能够按职业或项目分类确认不同的协议出让最贱价。确认协议出让最贱价应当归纳考虑征地拆迁费用、土地开发费用、银行利息及土地纯收益等根本要素。以协议方法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协议出让最贱价。
不合法贱价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的行为有必要情节严峻才干构本钱罪。虽有不合法贱价出让行为,但情节尚不归于严峻,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峻,主要是指屡次实施本罪行为,屡教不改的;很多不合法贱价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的;不合法贱价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形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的;因严峻徇私而不合法贱价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的;因其行为形成恶劣影响的;等等。
依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实施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规范的规则》(试行)的规则,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不合法贱价(包含无偿)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2公顷(30亩)以上,而且价格低于规则的最贱价格的60%的;
(2)不合法贱价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的数量虽未到达上述规范,但形成国有土地财物丢失价值20万元以上或许植被遭到严峻破坏的;
(3)不合法贱价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影响大众出产、日子,引起纠纷,形成恶劣影响或许其他严峻后果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国家机关作业人员。任何国家机关作业人员,只需违法贱价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情节到达了严峻的程度,即可构本钱罪。非国家机关作业人员则不能构本钱罪。
(四)片面要件
本罪在片面方面有必要出于成心,而且具有徇私的意图。即明知自己违背土地办理法规,在贱价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但为了徇私而仍决意为之。过错不能构本钱罪。对作业严峻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过错贱价出让国有土地的,即便构成犯罪,也不是本罪,而是玩忽职守罪。尽管出于成心,但不是为了徇私,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构成犯罪的,应是滥用职权罪。
二、确定
(一)行为人收受别人贿赂而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合法贱价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的,又会牵连冒犯受贿罪,对之应择重罪从重论处。
(二)行为人出于牟利意图,违背土地办理法规,不合法转让、倒卖土地运用权包含国有土地运用权的,不是构本钱罪,对之应以不合法转让、倒卖土地运用权罪科罪。
三、处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致使国家或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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