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所需的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21 14:53浏览量:2172

一、成婚挂号条件
1、男女两边有必要自愿成婚(自主掌握)。
2、成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两边均无爱人(未婚、离婚、丧偶)。
4、两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自主提示)。
二、成婚挂号提交的证件
1、自己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五颜六色合影相片(可当场摄影)。
三、成婚挂号的程序
1、要求成婚挂号的男女两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挂号机关提出请求。
2、两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挂号机关提出请求,各填写一份《请求成婚挂号声明书》。
3、两边当事人有必要在婚姻挂号员面前亲安闲《请求成婚挂号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挂号机关对两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检查,契合成婚挂号条件的,准予挂号。
四、成婚挂号的时限、收费规范
1、挂号时限:证件资料完全,当场予以挂号,发给成婚证。
2、收费规范:国内成婚挂号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留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挂号法令》若干问题的定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挂号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处理婚姻挂号;当事人归于团体户口的,婚姻挂号机关可凭团体户口簿内自己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状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处理婚姻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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