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二套房贷政策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9-12 08:04浏览量:2873

2010年4月国务院《国十条》规则:
对购买首套自住宅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含借款人、爱人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借款首付款份额不得低于30%;对借款购买第二套住宅的家庭,借款首付款份额不得低于50%,借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借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宅的,借款首付款份额和借款利率应大幅度进步,详细由商业银行依据危险办理准则自主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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