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变更有哪些类型?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9-11 09:44浏览量:37
稳妥合同的改变包含主体改变和内容改变。(一)主体改变主体改变是指稳妥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的改变。这包含三种景象:一是投保人的改变,二是稳妥人的改变,三是被稳妥人的改变。投保人的改变在商事合同中是常常发作的,它的方法是通过稳妥单的转让来完成的。详细地讲分为两种状况:榜首,投保人一方主体改变时不需征得稳妥人赞同即可转让合同,它又可分为记名的和不记名的两种。记名的,投保人以背书方式转让;不记名的,投保人将合同交付给受让人就行。第二,投保人一方主体改变时,需得到稳妥人赞同才干转让的合同。就是说,投保人一方改变主体应当经稳妥人赞同才干有用。就稳妥人的改变而言,一般说来,在稳妥合同中较少发作。发作的状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稳妥人因破产或政府的行政指令将稳妥转让给其他稳妥人,这一般不需得到投保人或被稳妥人的赞同。另一种是稳妥业务的正常转让,一般要得到投保人的赞同。除了稳妥合同当事人的改变之外,稳妥合同关系人的改变,比方被稳妥人的改变,不只很遍及,并且由投保人告诉稳妥人一般状况下即可。  (二)内容改变内容改变即合同中约好事项的改变,包含稳妥标的,稳妥金额,稳妥期间等事项的改变。这种改变,一般由投保人提出,经稳妥人赞同后发生法律效力,一般选用稳妥人在稳妥单或其他稳妥凭据上赞同或许附贴批单的方式。根据我国《稳妥法》第20条规则,稳妥合同的改变通过投保人和稳妥人洽谈赞同的,能够采纳稳妥人在原稳妥单或许其他稳妥凭据上的赞同或许附贴批单的方式,也能够采纳投保人和稳妥人缔结改变书面协议的方式。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