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险|货品运送稳妥的基本概念
指稳妥人承保货品运送过程中自然灾害和意外
事故引起的财产损失。险种主要有国内货品运送稳妥、国内航空运送稳妥、涉外(海、陆、空)货品运送稳妥、邮包稳妥、各种附加险和特约稳妥。
运送稳妥的基本特征
货品运送稳妥具有以下8个特色:
一、被稳妥人的多变性
承保的运送货品,在运送稳妥期限内或许会通过屡次转卖,因而,终究稳妥合同保证受益人,不是稳妥单注明的被稳妥人,而是保单持有人(Policy Holder)。
二、稳妥利益的搬运性
稳妥标的搬运时,稳妥利益也随之搬运。
三、稳妥标的的流动性
货品运送稳妥所承保的标的,一般是具有产品性质的动产。
四、承保危险的广泛性
货品运送稳妥承保的危险,包含海上、陆上和空中危险,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危险,动态和静态危险等。
五、承保价值的定值性
承保货品在各个不同地址或许呈现的价格有差异,因而,货品的稳妥金额,可由稳妥两边按约好的稳妥价值来确认。
六、稳妥合同的可转让性
货品运送稳妥的稳妥合同一般跟着稳妥标的、稳妥利益的搬运而搬运,无须告诉稳妥人,也无须征得稳妥人的赞同。稳妥单可以用背书或其他习气方法加以转让。
七、稳妥利益的特殊性
货品运送的特殊性,决定在货运险一般选用“不管灭失与否条款”,即投保人事前不知情,也没有任何隐秘,即便在稳妥合同缔结之前或缔结之时,稳妥标的现已灭失,过后发现承保危险形成稳妥标的灭失,稳妥人也相同给予
补偿。
八、合同免除的严厉性
货品运送稳妥归于航次稳妥,《稳妥法》、《海商法》规则,货品运送稳妥从稳妥职责开端后,合同当事人不得免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