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财产执行的具体途径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09 11:11浏览量:2935
(一)法院判定夫妻两边一起承当职责的,履行夫妻一起产业。
(二)收效法律文书只确认夫妻一方承当职责,别离依照下列景象处理:
1、依照婚姻法的规则为夫妻一起债款的,履行夫妻一起产业。
2、不属于夫妻一起债款的,仅履行负履行责任一方的产业。
(三)收效法律文书只确认一方承当职责,但依照《婚姻法》的规则应为夫妻一起债款,两边离婚的,也应别离景象进行处理:
1、夫妻两边对该债款进行了约好,由一方担负,并奉告债权人的,不应当履行夫妻一起产业;未奉告债权人的,由夫妻两边一起承当职责。
2、在发动强制履行程序后,夫妻两边经法院判定、调停或协议离婚的,不管产业归谁一切,原属夫妻一起产业的,该产业仍得以履行,一起产业履行结束仍不能悉数履行责任的,夫妻两边均负持续归还债款的责任。
3、在发动强制履行程序前,夫妻两边经法院判定、调停或协议离婚的,对一起债款仍应以原夫妻一起产业归还,产业履行结束仍不能悉数归还债款的,法律文书确认的责任主体持续归还债款,另一方不再负持续归还债款的责任。
4、假如夫妻两边歹意躲避债款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吊销对产业的处置行为,法院履行机构能够以两边为一起被履行人强制履行夫妻两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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