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问:
你好,请问2013浙江交通事端
补偿项目及核算方法是怎样的?
海东律师回答:
1、残疾补偿金=受诉法院地点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补偿年限
2、残疾辅佐用具费=每具假肢费价格×20÷假肢适用年限 假肢修理费用
法院一般依照一般适用型的规范确认假肢费用,实践中支撑20年。
3、丧葬费=事端责任人地点地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6个月
4、被抚养人日子费=事端责任人地点地人均年消费性开销×抚养年限
(1)补偿规范:受诉法院地点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开销或农村居民人均年日子消费开销规范。
(2)补偿期限:①未成年人,核算至18岁。②无劳动能力又无日子来源的,核算20年。但60岁以上,每添加1岁,从20年中减1年。③75岁以上,按5年核算。
(3)补偿限额:被抚养人有数人,年补偿总额累计不超受诉法院地点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开销或农村居民人均年日子消费开销额。
A、18岁以下被抚养人日子费=[受诉法院地点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开销或农村居民人均年日子消费开销×(18-被抚养人实践年纪)] ÷对被抚养人承当抚养责任的人数×伤残补偿指数(注:假如受害人逝世的,不需乘以伤残补偿指数)
B、18-60岁被抚养人日子费=[受诉法院地点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开销或农村居民人均年日子消费开销×20年] ÷对被抚养人承当抚养责任的人数×伤残补偿指数(注:假如受害人逝世的,不需乘以伤残补偿指数)
C、60-74岁被抚养人日子费={受诉法院地点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开销或农村居民人均年日子消费开销×[20年-(逝世人实践年纪-60岁)]} ÷对被抚养人承当抚养责任的人数×伤残补偿指数(注:假如受害人逝世的,不需乘以伤残补偿指数)
D、75岁以上=[受诉法院地点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开销或农村居民人均年日子消费开销×5年] ÷对被抚养人承当抚养责任的人数×伤残补偿指数(注:假如受害人逝世的,不需乘以伤残补偿指数)
5、住院膳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膳食补助规范(元天)×住院天数
浙江省一般参照30元—15元的规范核算
6、
医疗费补偿金=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
7、误工费=年薪酬额÷年天数(365)×误工天数
(1)有固定收入的,按固定收入核算。
(2)无固定收入的,依照其近三年平均收入核算。
(3)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地点地相同或附近职业上一年度员工平均薪酬核算。
8、护理费=交通事端发生地护工平等等级护理劳务酬劳规范×护理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