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科意图次序依照交通法规与相关常识(简称科目一)、场所驾驭(简称科目二)、路途驾驭(简称科目三)顺次进行,前一科目合格后,再进行后一科意图考试。考试标题由车辆管理所依照下列规则担任命题。
(1)科目一的试卷题量为100题。题量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考题为70%;安全驾驭、伤员
急救和风险物品运送常识的题量为15%;车辆的结构、运用、日常查看、保养常识,常见故障的判别办法等常识的考题为15%。科目一考试题库全国一致。
(2)科目二按所考车型选定桩考图。桩考图全国一致。
(3)科目三由操作驾驭机动车,恪守交通法规行进,调查、判别、防备、应变等归纳驾驭才能三项内容组成,按不同车型设定有必要查核的项目,并设定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减分规范。轿车、摩托车的查核项目和减分规范全国一致。
考试合格规范。
(1)科目一,得分数为总分数的90%以上。
(2)科目二,未出现下列状况之一的:不按规则路途、次序行进;碰擦桩杆;车身出线;移库不入;半途泊车两次;熄火;脚触地(两轮车)。
(3)科目三100分为满分。合格规范:大型客车90分以上,大型卡车80分以上,其他机动车70分以上。
2、各科目考试内容。
(1)科目一的内容为:现行路途
交通管理法规和规章;反常气候、杂乱路途、风险状况时的安全驾驭常识,简略的伤员急救和风险物品运送常识;所考车辆的整体结构、首要设备的效果,车辆日常查看、保养、运用常识,常见故障的判别办法、紧急状况的处理常识。
(2)科目二的内容为:在设有妨碍的场所驾驭车辆的才能。
(3)科目三的内容为:在实践路途上正确操作驾驭机动车的才能;恪守交通法规行进的程度;驾驭姿态及调查、判别、预见才能及归纳操控车辆的才能。
3、考试应在车辆管理所设定的考试场或指定的路途、场所进行,并事前约好考试日期、时刻。
4、关于考试车辆、场所、路途的规则。
车辆:
(1)大型客车,车长8米以上,轴距39米以上。
(2)大型卡车,车长6米以上,轴距36米以上。
(3)小型轿车,车长33米以上,轴距23米以上,轮距13米以上。
(4)二、三轮摩托车,至少有四个档位。
(5)拖拉机带挂车。
(6)其他考试用车,由省级车辆管理所确认。有主动变速设备的车辆不得作为考试车辆;考试车辆有必要悬挂考试车标志。
场所:
(1)场内地上平整,斜度小于1%,附着系数大于040;
(2)桩位、标线精确。路途:考试路段应有弯道、坡道、穿插路口及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考试大型客车、大型卡车的距离不少于5公里,其他车辆的距离不少于3公里。考试两轮摩托车的,能够在考试场路途上进行。
5、考试办法。
(1)科目一选用挑选、判别正误的办法,考试时刻为45分钟。
(2)科目二选用被考人独自驾驭的办法。
(3)科目三选用考试人员与被考人同乘考试车(两轮车及无法同乘的车辆在外),依照路途考试必考行为用减分法进行评判得分。被考人在路途考试时应持有相应的驾驭证件。
6、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中止。在学习驾驭证有用期内,可从头请求考试,从头考试的时刻距离不少于30天。考试成果应当场发布,对科目二或三考试不合格的,应当指出不合格的原因。
7、对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应当场中止该科目考试,并视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