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手续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2-18 23:53浏览量:2416

1、搬运人提出请求后,经原单位赞同并持异地用工合同书(搬运人的)到其单位所属的沈阳市养老保险处理分中心请求处理搬运手续;
2、社保经办组织业务部门开出一式五联搬运单、个人账户明细及个人账户记载表;
3、首要转出单位在一式五联搬运单上签章赞同,其次转出地(沈阳市养老保险处理分中心)在一式五联搬运单上签章赞同;
4、搬运人将一式五联的搬运单及个人账户记载表,自行带着前往转入地(单位和社保组织)进行商调盖章;
5、转入单位赞同接纳并在一式五联的搬运单签章后,到转入地社保经办组织业务部门审阅,赞同接纳后,在一式五联搬运单上签章,以表赞同接纳;
6、由搬运人带着盖完章的一式五联的搬运单及个人账户记载表回来转出地(沈阳市养老保险处理分中心)经办组织业务部门;
7、依据(辽劳社函[2003]55号)规则,市中心每月定时在省社会保险工作处理局与转入地社保经办组织交流收据。
8、搬运人约在30日后,问询接纳地社保组织搬运是否交代成功(查询是否有搬运人信息)。如交代成功,请及时与对方社保组织联络并处理其它事宜;交代不成功则需回原转出地查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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