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妥公估人】稳妥公估人按事务活动次序的分类是怎样的
稳妥公估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建立,受稳妥公司、投保人或被稳妥人托付处理稳妥标的的查勘、判定、估损以及赔款的理算,并向托付人收取酬金的公司。公估人的首要功能是依照托付人的托付要求,对稳妥标的进行查验、判定和理算,并出具稳妥公估陈述,其位置超然,不代表任何一方的利益,使稳妥赔付趋于公正、合理,有利于调解稳妥当事人之间关于稳妥理赔方面的对立。
依据稳妥公估人在稳妥公估事务活动中先后次序的不同,稳妥公估人能够分为两类:一类是承保时的公估人,一类是理赔时的公估人。
(1)承保时的公估人
承保公估人首要从事稳妥标的的承保公估,即对稳妥标的作现时价值评价和承保危险评价。由承保公估人供给的查勘陈述是稳妥人评价稳妥标的危险,审阅其本身承保才能的重要参阅。现时价值评价和承保危险评价是世界稳妥公估人新拓宽的事务范畴。
(2)理赔时的公估人
理赔公估人是在稳妥合同约好的稳妥事端发作后,受托处理稳妥标的的查验、估损及理算的专业公估人。稳妥理赔公估人包含丢失理算师、丢失判定人和丢失评价人。丢失理算师是指在稳妥事端发作后,核算丢失
补偿金额,承认分管补偿职责的理算师,他们首要承认稳妥产业的丢失程度,承认是否全损或能够修正,修正费用是否超越产业的实践价值。依据世界稳妥实务习气,丢失理算师又分为陆上丢失理算师与海损判定人。
前者是处理一般非海事稳妥标的的理赔事项的理算师,后者则是专门处理海事稳妥标的理赔事项的理算师。丢失判定人是在稳妥事端发作后,判别事端发作的原因和职责归属的稳妥公估人,详细的说,他们担任查明事端发作的原因,判别是否有在外职责要素的介入,是否有第三者职责发作,进行丢失定量等。丢失评价人是指承受被稳妥人的托付,处理稳妥标的的丢失查勘、核算的人。他们一般只承受被稳妥人单独面的托付,为被稳妥人的利益而从事稳妥公估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