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判决书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02 11:24浏览量:543
融资租借是一种比较新的金融产品,首要服务的对象是中小型的企业,这些企业没有足够的资金购买一些贵重的大型设备时,就能够经过融资租借租借这些设备。融资租借因为法令不行完善简单发生纠纷,那么融资租借债款转让合同纠纷判定书是怎样的?下面由听讼网为读者进行回答。
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
民事判定书
(2015)津民二初字第259号
原告XX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
法定代表人詹X新,该公司董事长。
托付署理人刘飞X,男,1981年5月5日出世,汉族,XX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住长沙市。
托付署理人方第X,男,1989年6月27日出世,汉族,XX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住湖南省新化县。
被告杨国X,男,1963年7月17日出世,汉族,经商,住江西省宜春市。
被告李秀X,女,1962年7月29日生,汉族,经商,住江西省宜春市。
被乐成永X,男,1973年1月15日生,汉族,经商,住江西省高安市。
原告XX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股份公司)与被告杨国X、李秀X、成永X债款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0月23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张林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12月3日揭露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XX股份公司托付署理人刘飞X到庭参与诉讼。被告杨国X、李秀X、成永X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与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完结。
原告XX股份公司诉称,2013年10月,原告XX股份公司与被告杨国X、案外人XX重科融资租借(我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公司)签定了编号为CNTJ-HZCN/QZ2011JX00007388-3的三方《协议书》,原告股份公司将融资公司回购的XX牌型号为TC5610-6塔式起重机1台(车辆辨认代码0201Z550)交被告杨国X持续运用,被告杨国X分期付出上述悉数设备欠款358134.58元后,被告杨国X获得上述设备的一切权。如被告杨国X未准时付款,原告XX股份公司有权要求被告杨国X一次性归还悉数欠款,并要求被告杨国X按欠款金额的20%付出违约金,一起有权要求被告杨国X返还设备,以回收的设备处置收益冲抵上述欠款。现截止2015年2月28日止,被告杨国X未还款。依据上述三方《协议书》,被告杨国X未依《还款计划书》所约好的时刻实行付款职责,被告杨国X构成违约,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杨国X一次性归还悉数欠款358134.58元,并要求被告杨国X按欠款金额的20%付出违约金(违约金=358134.58×20%=71626.92元),一起有权要求被告杨国X返还设备,以回收的设备处置收益冲抵上述欠款。
被告李秀X与被告杨国X系夫妻关系,被告杨国X因购设备所负的债款归于被告杨国X与被告李秀X的夫妻一起债款,因而被告李秀X应与被告杨国X一起向原告清偿上述债款。
被乐成永X为被告杨国X的债款供给连带职责担保,被乐成永X应当对被告杨国X的债款承当连带职责。
原告屡次向被告杨国X建议权力,被告杨国X仍不实行职责。
现原告XX股份公司提起诉讼,恳求判令:1、判令被告杨国X向原告付出欠款358134.58元及违约金71626.91元,算计429761.496元;2、判令被告杨国X向原告返还XX牌型号为TC5610-10塔式起重机1台(车辆辨认代码:0201ZXX),原告回收上述设备的处置收益冲抵诉请1的金钱;3、判令被告杨国X承当本案案子受理费、产业保全费、公告费、邮递送达费等诉讼费用及原告为完成债款而付出的其他合理费用;4、判令被告李秀X对被告杨国X的上述债款承当一起清偿职责;5、判令被乐成永X对被告杨国X的上述债款承当连带清偿职责。
原告XX股份公司为支撑其诉讼恳求,向本院提交了以下依据:
1.《协议书》。拟证明原告XX股份公司与被告杨国X经洽谈,约好了两边的权力职责;
2.《还款计划书》。拟证明被告杨国X违约,未如期还款;
3.《对账函》。拟证明被告杨国X拖欠原告XX股份公司租金、罚息等金钱的详细数额;
4.《结婚证》。拟证明被告杨国X、李秀X系夫妻关系;
5.《说话笔录》。拟证明被乐成永X系设备实际运用人,自愿对设备项下欠款承当连带职责。
被告杨国X、李秀X、成永X未予辩论亦未向本院供给依据。
原告XX股份公司供给的依据,被告杨国X、李秀X、成永X未到庭质证。本院以为,原告XX股份公司供给的依据与本案现实相关、方式来历合法、有关依据间彼此印证或佐证,无相反依据,本院承认这些依据对本案有关现实的证明力。
依据原告XX股份公司举证和庭审陈述及本院认证状况,本院承认以下案子现实:
原告与案外人融资公司从前签定编号为CNTJ-HGCN/QZ2011JX00007388的《融资租借合同》。2014年5月,原告XX股份公司分公司XX重科修建起重机机械分公司与被告杨国X、案外人融资公司在上述《融资租借合同》根底上签定了编号为CNTJ-HGCN/QZ2011JX00007388-3的三方《协议书》和《还款计划书》,该《协议书》加盖了原告XX股份公司印章。《协议书》约好:1.上述《融资租借合同》于2014年5月31日免除,融资公司将《融资租借合同》项下的悉数债款转让给XX股份公司;2.融资公司与被告杨国X一起承认:截止2013年10月31日止,被告杨国X应付出该《融资租借合同》项下的逾期首付款、租金及未到期租金本金345447.13元;3.被告杨国X赞同持续运营上述设备,赞同依照358134.58元分期归还,还款计划见《还款计划书》;4.如被告杨国X未实行本协议约好的职责,原告XX股份公司有权要求被告杨国X当即一次性归还欠款,并按欠款金额的20%付出违约金;有权自行取回设备;有权处置设备来清偿欠款;有权追索为促进被告杨国X实行本协议而发作的悉数费用。融资公司将原告XX股份公司出产的XX牌型号为TC5610-6塔式起重机1台(车辆辨认代码:0201ZXX),融资租借给被告杨国X持续占有运用,4.对设备进行处置所得金钱用以清偿被告对原告XX股份公司的欠款。就上述协议的实行,原告XX股份公司与被告杨国X订立了附件《还款计划书》,约好:被告杨国X分期付款,自2013年12月起,每月20日给付11552.73元,共应归还358134.58元。对上述约好,被告杨国X未还款。358134.58元的20%为55369.01元。上述设备欠款、保险费、违约金三项算计为332214.1元。
被告杨国X与被告李秀X系夫妻关系。
XX重科修建起重机械分公司系原告XX股份公司的分公司,无独立法人资格。
2015年3月24日,原告向被告杨国X宣布《对账函》,《对账函》载明:XX牌型号为TC5610-6塔式起重机1台(车辆辨认代码:0201ZXX),价格为358134.58元,被告杨国X对上述设备未还款。
2015年5月19日,被乐成永X与原告署理人方第X的说话笔录上载明“承认成永X系杨国X的设备的实际运用人,对设备项下欠款承当连带职责”。
原告屡次向被告建议权力,被告仍未实行职责。
本院以为,本案属债款转让合同纠纷。原告XX股份公司与被告杨国X、融资公司签定的《协议书》和相关附件不具有法令规则的合同无效的景象,应为有用,对当事人具有法令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约全面实行。原告XX股份公司已全面实行合同约好职责。被告杨国X未如期给付约好的金钱,系被告杨国X违约,原告XX股份公司依约要求被告杨国X返还设备和一次性归还悉数欠款及违约金合法;原告XX股份公司要求被告杨国X承当本案案子受理费及产业保全申请费,本院判定时依法决议其担负;原告XX股份公司要求被告杨国X承当原告XX股份公司为完成债款而付出的其他合理费用和公告费、邮递送达费等,因原告XX股份公司未供给相关依据证明,本院不予支撑。依据合同的约好,原告XX股份公司有权回收设备,并就设备处置所得金钱用以清偿被告对原告XX股份公司的欠款,但原告XX股份公司对所回收设备的处置价值冲抵欠款332214.1元后的差额应返还给被告杨国X。被告李秀X与被告杨国X系夫妻关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第二十四条:“债款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款建议权力的,应当按夫妻一起债款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款人与债款人清晰约好为个人债款或答应以证明归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则的景象在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约好归各自一切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款,第三人知道该约好的,以夫或妻一方一切的产业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十八条:“婚姻法第十九条所称‘第三人知道该约好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职责”的规则,原告XX股份公司与被告杨国X之间的欠款未清晰约好为被告杨国X个人的债款,被告李秀X未举证证明与被告杨国X是约好产业制,则本案欠款应视为被告杨国X、李秀X的夫妻一起债款。被告李秀X应承当本案还款职责。被乐成永X系杨国X的设备的实际运用人,对设备项下欠款承当连带职责,应一起归还本案欠款。被乐成永X承当确保职责后有权向杨国X、李秀X追偿。
被告杨国X、李秀X、成永X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与诉讼,应承当举证、质证不能的法令职责。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八条、榜首百零七条、榜首百一十四条榜首款及第三款,《最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榜首款、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榜首款、榜首百四十四条之规则,判定如下:
一、被告杨国X、李秀X于本判定收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XX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欠款358134.58元及违约金71626.91元,算计429761.496元;
二、被告杨国X如期实行榜首项判定后,获得设备型号为XX牌TC5610-6塔式起重机1台(车辆辨认代码:0201Z441)的一切权;如被告杨国X未如期实行榜首项判定,则该设备的一切权属XX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一切,被告杨国X于本判定榜首项判定期满之日起十日内将该设备返还给原告XX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原告XX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返还被告杨国X回收设备处置价值冲抵332214.1元后的差额;
三、被乐成永X对被告杨国X、李秀X上述债款承当一起清偿职责,被乐成永X独自或一起承当确保职责后有权向杨国X、李秀X追偿,或许要求承当连带职责的其他确保人清偿其应当承当的比例;
四、驳回原告XX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恳求。
假如被告未按本判定书指定的期间实行给付金钱职责,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则,加倍付出拖延实行期间的债款利息。
本案受理费7746元,折半收取3523元,产业保全申请费2668元,算计6191元,由被告杨国X、李秀X、成永X一起担负。
如不服本判定,可在收到判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送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听讼网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页无正文)
审 判 员  张 *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署理书记员  刘**
附相关法令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条依法建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令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照约好实行自己的职责,不得私行改变或许免除合同。
依法建立的合同,受法令保护。
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依照约好全面实行自己的职责。
当事人应当遵从诚笃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意图和买卖习气实行告诉、帮忙、保密等职责。
第七十九条债款人能够将合同的权力悉数或许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在外:
(一)依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依照当事人约好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令规则不得转让。
第八十八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赞同,能够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力和职责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榜首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实行合同职责或许实行合同职责不符合约好的,应当承当持续实行、采纳补救措施或许赔偿丢失等违约职责。
榜首百一十四条当事人能够约好一方违约时应当依据违约状况向对方付出必定数额的违约金,也能够约好因违约发生的丢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好的违约金低于形成的丢失的,当事人能够恳求人民法院或许裁定组织予以添加;约好的违约金过火高于形成的丢失的,当事人能够恳求人民法院或许裁定组织予以恰当削减。
当事人就拖延实行约好违约金的,违约方付出违约金后,还应当实行债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八条第二款连带职责确保的债款人在主合同规则的债款实行期届满没有实行债款的,债款人能够要求债款人实行债款,也能够要求确保人在其确保规模内承当确保职责。
第二十一条榜首款确保担保的规模包含主债款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完成债款的费用。确保合同还有约好的,依照约好。
第三十一条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后,有权向债款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
第二十四条债款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款建议权力的,应当依照夫妻一起债款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款人与债款人清晰约好为个人债款,或答应以证明归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则景象的在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建议,有职责供给依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署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搜集的依据,或许人民法院以为审理案子需求的依据,人民法院应当查询搜集。
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检查核实依据。
榜首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许未经法庭答应半途退庭的,能够缺席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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